建立無遠不至的暢銷網-專利
所謂專利,顧名思義即是一種專有之利益,而申請專利之要件,是指在產業上具有利用價值而 公開其發明創作之秘密,以取得某物品或製造方法之獨佔特權,他人並不得仿效。
專利種類與年限
發明 20年 凡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之創作,可供產業上利用,而無專利法第四十四條所規定之情事者,得申請發明專利。
新型 10年 只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對物品之形狀、構造或裝置之創作,而無專利法第九十七條所規定之情事者,得申請新型專利。
設計 15年 凡對物品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透過視覺訴求之創作,而無專利法第一百十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一百十一條及一百十二條所規定之情事者,得申請新式樣專利。
專利申請服務流程:
檢索分析:就發明人提供資料免費進行台灣專利檢索分析,查詢是否已有類似的前案或相同之技術,是否提出專利申請可行性分析。
諮詢服務:由資深專利工程師就檢索相關資料討論,確實掌控發明和創作之特點及構成專利全要件檢討,幫助申請人清楚定位及確保其智慧資產,同時有效預防及排除侵害他人智慧產權。
專利繪圖:以電腦繪製一系列專利製圖完成後,予申請人檢討並確認無誤後,始撰寫專利說明。
專利撰稿:將技術範圍撰寫為專利說明書,具體適切的寫出新穎性特徵,及跟既有技術之差異所在,取得國內及世界各國的最佳智慧財產權保護範圍及各國政府授予的智慧財產權。(與客戶再商討專利文稿與圖示確認無誤後,提送申請)
送件申請:律師代理人代為提出專利申請,並代為收受一切文件及注意法定期限,在第一時間報告階段進度並商討審查意見至第一次審定書為止。
系列服務
我們是「專利技術商品化」實施一貫作業服務的國內唯一「專利商標事務所」。歷年接受各界委任新產品設計、開發、行銷、技轉、事業化、仲介、合作等輔導案已逾200餘項。長久以來,我們始終以務實導向為定位,掌握「技術商品化」關鍵,輔導客戶將專利技術商品化。如果需要進一步資料,請來電02-27585009 由專人服務。或聯絡我們請直接點選
專利使用注意事項
專利核准後,無適當理由未在國內實施或未適當實施其發明者,專利主管機關得依關係人之請求,特許其實施。專利權人或實施權人應在專利品或包裝上附有專利標語及專利證書號數,如因未附加標語致他人不知為專利品而侵害其專利權時,不得請求賠償。